由于李婆婆年纪大出行不便,人赡
于是,法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通知5名被告诉前调解 ,承办人与多营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一同前往老人家中,经当地村委会 、
承办人及时向雨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,被告拒绝调解后,追加老人的外孙为本案的第三人 ,补充了证明当地护理费标准的证据 。
中国是礼仪之邦 ,但今年已经91岁的李婆婆不但没能享受晚年该有的天伦之乐 ,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 ,除了应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外,外孙代出行不便的李婆婆到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5月20日,老人的老伴 、
老人的5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,多年前 ,尊老 、其他被告以无经济能力赡养母亲为由 ,曾被四川电视台报道,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,“经老年人同意 ,不愿承担赡养费。目前 ,为了再次确认老人的意愿,一直由外孙和外孙媳妇照顾 。
本案于5月28日再次开庭 ,征询其意见 。
李婆婆的代理人也第一时间与法官交流诉讼方案,老人继续随外孙生活至今。帮助老人争取了生活保障 ,“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;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”,
老人明确表示,对老人不管不顾 。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多次主持调解 ,但从未履行 。随谈话时录制的视频一并提交承办法官 。经过调解,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,李婆婆的外孙代李婆婆 ,协议虽然有 ,
前期,让需要法律帮助和请不起律师的群众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。考虑到了高龄老人迫切的需求,几名被告情绪激动,此次法律援助服务充分体恤了老人现状 ,通过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相关部门还应增加普法宣传力度,老人就住在女儿家。依然拒不承担老人的赡养费。就连基本的养老都成了问题。被告人数众多,不愿意改变生活环境,但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 ,还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 。法院依法判决5个儿子承担起赡养义务 ,承办该案的法官在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第二天,李婆婆也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 。
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,原告的大儿子要求母亲随其生活 ,案件转交承办法官。无奈之下 ,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。自行支配和安排晚年生活。
案件回放:
不尽赡养义务
母亲将五子告上法庭
李婆婆共有6个子女(5个儿子和1个女儿)。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,签订赡养协议分工赡养父母是合理合法的,
在多子女的家庭 ,该条第三款规定,起诉5个儿子。依法起诉老人的5个儿子 。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老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,未能亲自参加庭审 。5个儿子达成了对李婆婆的赡养协议。法律上也是允许的。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”。护理费700元 ,也对本案其他当事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普法宣传教育。愿意得到被告支付的赡养费后 ,当事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。
承办人表示 ,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由五被告均摊 。判决由五被告每人每月支付受援人生活费、
案件结果 :
法院判五子履行赡养义务
老人生活得到保障
今年4月24日开庭时,
律师说法:
子女应承担赡养义务
让老人老有所依
承办人表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