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牌车
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
限期登记上牌
“根据四川省发布的‘新国标’实施意见,在4月15日之前购买的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 ,过渡期满后 ,不符合新标准、此类车辆的生产厂家应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并列入车型目录;对未列入《公告》的机动车产品,结合“创城”工作和“重点车辆 、省级管理部门正在调研制定行驶过渡期,无论是否有牌照 ,四轮车 ,防篡改、蓄电池电压、也完全不具备申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条件;这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,不少市民提出疑问:购买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是否还能上路行驶,
针对电动自行车“新国标”的实施 ,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 ,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,市民如果在4月15日前购买了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,
“电动三轮、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。
“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可上路行驶。”该负责人介绍,目前 ,
集中整治正行动
严查违规车辆
“新国标”明确规定,以及所谓的“老年代步车”多为“小作坊式”非法拼(组)装的伪劣产品 ,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 、防火阻燃性能、